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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民兴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金沙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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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4号令等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沙县民政局委托,就金沙县民兴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由金沙县民政局以金财综转【2023】11号批准,招标人为金沙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沙县民兴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TZJ-2023-Z-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服务要求:乡镇(街道)社工站重点关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4个领域及相应服务对象,积极拓展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服务地点:金沙县民兴街道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针对本项目内容,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若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等犯罪档案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查询要求: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应当分别独立查询,不得合并查询,且检索词必须完整;查询案由:贪污贿赂;查询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时间段往前推三年内的检索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分包转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H.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需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

B.有专业的社工队伍,机构至少2名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C.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近三年以来承接的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论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版

地点: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东区18栋-2-3-1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申请人需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或迟到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地点: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东区18栋-2-3-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6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

(3)缴纳时间:2023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现金缴纳或用供应商名称将现金存入或通过公司基本账户汇到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账号: 0702001500001285

备注:HTZJ-2023-Z-3投标保证金

2.采购活动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询问、质疑联系人:谭工

询问、质疑联系电话:1898553604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民政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光明路36号

联系方式:赵鑫(1568592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宏泰造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东区18栋-2-3-1

联系方式:谭工(18985536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18985536040)

九、监督举报电话:

金沙县财政局:0857-7222919(货物服务类)金沙县招标办:0857-7225695(工程类)金沙县纪委监察:0857-722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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